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场所,为使档案得以安全保管,必须有专人管理。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及其它有关档案保管、保护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三、库房内严禁烟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有损档案的化学物品、气体等带入库房。库房内及其附近不得堆放一切杂物。
四、随时注意库房内门窗的开放和上锁,钥匙要严加保管。
五、库房内放置杀虫剂,防止虫蛀档案,发现档案被虫蛀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并进行处理。
六、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同时根据库房内气候变化情况,随时通风,调整库房的温度。
立卷归档制度
一、凡在本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和业务主管部门发来的及其它针对外校的具有查考和保管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及录音、录像等。
二、在立卷中,要区分不同价值,分类立卷,使案卷正对本校的各项活动,并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
三、本校各科室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交给档案人员整理保管、立卷归档。
四、会计和教学档案,由会计部门和教务处整理立卷和归档。
五、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一切移交手续。
档案借阅制度
一、凡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二、本校人员借阅本单位的档案资料,由借阅人填写借阅目的及签名,经过行政副校长批准方可借阅。
三、借阅党组档案、资料,借阅人必须是党员,经党组副书记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党组会议记录,须由党组书记签字批准方能借阅,但只限在档案室内查阅,切不准复印。
四、外单位来借阅、索取、摘抄档案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目的,经校长批准,由办公室主任带领方可借阅,但不准复印。若借阅会计档案,需经过校长批准,由行政副校长带领方可借阅,会计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内查阅。
五、借阅人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涂改、勾画文件,不准拆散密卷。未经档案部门同意不得复印或转借。
六、借阅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出长差,应将所借档案资料及时归还。如调动工作,借阅手续不清,不转工资关系。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和借阅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得将所掌握的情况透漏他人。
二、要切实执行借阅制度,不准将档案材料带回家中转借无关人员。
三、党委会议记录、行政会议记录,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任意借阅或扩大借阅范围。
四、档案室(库房)属机密场所,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以防泄密。
五、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任意给他人抄录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