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二中学学生工作相关制度

作者: 来源: 录入者:xxgl1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0日 点击数:

学籍管理制度

根据漯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的工作意见》,制定我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籍档案

(一)学籍档案建立。所有学籍,实名管理。七年级对新生学籍数据(含相片)进行全面更新。打印学籍表由家长签名确认。从区外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家长或学生填写《漯河市教育系统在校生数据采集表》,学校根据《采集表》内容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籍信息更改、更新程序。在校期间,学生学籍信息有变更时,家长提供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籍信息更改时,学籍管理员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学生学籍信息更改须由校长授权,学校学籍管理员操作完成。

二、学籍异动管理

(一)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对适龄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校长有权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超出招生上限,学籍管理系统将自动拒绝办理转学申请。

(三)规范办理时限。七年级、八年级转学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至新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办理,学期中段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九年级申请转学必须在上学期完成,下学期不接受转学申请。

(四)转学办理程序。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在班额未满的前提下,对户籍迁入我校招生辖区及在我校招生辖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学生,优先办理转学。不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1、市区内转学。

1)家长到学生现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现就读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向转入学校发出申请。

3)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市区外转入。

1)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就近入学原则向学校教务处提出转学申请。

2)学校对具有漯河市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应无条件接收。

3)家长来学校教务处领取填写《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教务处审核盖章并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

4)家长凭《申请表》回原学校及原学校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办理转出学籍手续。

3、向市区外转学。

1)家长到教务处领取填写《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由学校审核盖章。

2)家长携带表格向区外接收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依照当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最后凭当地接收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申请表》回我校办理学籍转出手续,我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

(五)休学办理程序。学生在学期间,因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必须离校一段时期的,由家长凭市一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备案相关材料,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更改学生信息。同时,学校发给学生休学证明。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到期不能复学的,应申请延期,办理续休手续。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六)复学及退学办理程序。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复学,复学时学校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作自动退学处理。复学、退学一经审核,学校须备案相关材料,同时必须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更改学生信息。

(七)自动放弃学籍情况。不明去向或已转学离校一周的学生,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予以注销。

三、毕业证书验发

实行学籍管理实名制验发初中毕业证书工作。学校审核九年级学生毕业资格,将毕业学生名册上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后,验发河南省义务教育证书。市教育局审核时,将严格按照区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实名核实毕业学生名册。未按正常程序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的毕业生将不予毕业审批。

 

 

 

 

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此学校要加强考核管理。

一、注重平时的考核。教师可通过课堂口头提问、书面考核、能力考核,及时、准确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每次考核教师要有考核记录。

二、严格控制评价次数。克服偏育、偏科、偏分的错误倾向。

三、每学期期末对各学科进行一次终结性全面评价。评价成绩实行等级,即:A、B、C、D,评价成绩要记入学籍簿。

四、评价后,教师要对评价情况进行质量分析,交教务处审核、归档。

五、根据素质教育要求,学生评价成绩不公布,严禁排名。

期末终结性总评成绩,平时评价比例不少于30%。

 

 

考试管理制度

学校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手段,是调整教师教法、学生学法的有效途径之一。为客观了解学生对课程知识、技能掌握情况,准确判断学生能力和思维发展水平,公正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教师的教学效果,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组织

1、适用范围

本考试管理制度适用以下各种类型的考试:部分学校联合考试;学校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毕业考试;年级组学期考试、月考、周考、适应性考试;备课组单元测试。

2、组织管理

1)管理权限:联考,学校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及毕业考试由分管校长负责并责成教务室统一组织实施。年级组学期考试、月考、周考及适应性考试由年级组长安排并上报教务室,由教务室通盘考虑并在各年级之间协调后由年级组具体组织实施。备课组单元测试由备课组长安排并上报年级组后随堂进行。

2)考室安排

凡由教务室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均必须按规定重新排定考室;一般采用随机编排的方法。

考室由教务室安排的考室负责人布置,考室负责人按本考室人数根据有关规定摆好桌凳,粘贴座位号并书写编排序号(X*X);考室负责人负责本考室考试期间清洁卫生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由年级组组织的考试一般在现有教室内进行,或采取抽调部分考生到新设考室参考的方法。重要考试需要重新排定考室的,由年级组上报教务室由教务室统一排定。

由备课组组织的单元测试一律在本教室内进行。

3、时间规定:各备课组组织的单元测试依据教学进度进行。所有类别的考试应由教务处实施。

二、试卷命制

1、命题

1)凡由教务室组织实施的考试一律由教务室负责试题的引进或命制。引进试题必须从与本校为同一级别或级别高出本校的学校引进;校内命题必须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命题;一般情况下教师不为本人所担任的年级命题。

2)年级组组织实施的考试由年级组长负责引进试题或指定命题人。

3)备课组单元测试由备课组长负责引进试题或指定命题人,提倡备课组教师内轮流命题。

4)所有试题引进者或命题者均必须确保试题质量,并做到不泄密试卷。凡有试卷泄密者一经确认均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5)各命题教师必须严格把握试题难度。特别是由教务室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应使各科及格率在70%以上。

6)试卷满分一般与高考试题满分保持一致,为统计登分方便可作适当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一般为120分;其他各科按中招分值要求;试题容量依据考试时间确定。试题题型与中考试题题型保持一致。

2、制卷

所有考试试卷均由教务处指定单位负责试卷印制,确保试卷印制质量、规范和保密。

三、考试实施

1、凡教务室组织实施的考试,由教务室统一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排定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

2、所有考生必须按学校或任课教师要求按时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漯河二中学生考试规则》;

3、凡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应在考试前两天到教务处说明;临时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由本人出面请其他老师替代或调换并上报教务室备案。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失误,教务室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漯河二中监考与巡视守则》。

4、凡年级组及以上组织实施的考试均安排专人巡视,巡视员必须不间断地在指定巡视范围内巡视,并在该科考试结束时写出巡视通报。

5、试卷管理

1)凡教务室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室安排人员负责试卷的回收、装订、密封、保管,并按规定分发到相关阅卷负责人手中。同时教务室要安排专人对监考教师漏收试卷、试卷颠倒、反页等现象进行登记并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2)年级组和备课组组织的考试分别由年级组长和备课组长指定教师收卷、装订、保管,有必要时要对试卷密封。

四、考试阅卷

1、考试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每次考试后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分工,实行流水作业。

2、不同年级同时进行的考试,如七年级、八年级期中、期末考试,采取年级之间交叉阅卷。阅卷任务悬殊较大时由教务室统一调配阅卷教师。

3、各种考试阅卷一般在领取试卷后24小时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报告教务室由教务处进行调配或适当延长阅卷时间。

4、教师阅卷应确保公正,力求准确。教务室可以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凡误差超过5%的要进行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五、考试成绩管理

1、成绩统计登记

每次考试成绩均由备课组长负责登记并上报年级组、教务室;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需要更正的由备课组长确认后上报教务室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更正。

凡教务室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室安排人员进行成绩统计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考试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到教务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并按要求反馈给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

2、成绩应用

1)学生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学校分层教学以及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2)班级各科成绩可以作为班级评估的依据之一;

3)任科教师各班成绩可以作为教师评价的依据之一。

4)每次考试以后,各年级组、备课组及各任课教师均应认真研究考试情况,评估教学效果,分析得失,制定整改措施。

5)凡由教务室组织的考试,年级末位教师(一人担任全年级者除外)要写出书面说明。教务处要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六、补考

1、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均应参加补考。

2、补考对象由各班班主任上报,各年级组长确认后报教务室备案。原则上各科参加补考的人数不得超过年级总人数的5%。

3、补考命题、组织实施、阅卷、成绩确认一律由教务处负责。

4、补考仍然不合格者由教务室与考生及考生家长共同协商是否再补考、留级或转学等。

 

 

考场纪律

一、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严肃认真地参加各科考试。

二、考前准备充分,准时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座。

三、课桌上只准放规定的文具,答题时不准用铅笔,只准用蓝、黑钢笔或元珠笔进行答题。

四、保持考场安静,独立思考,不准以任何形式作弊。

五、卷面不清时,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话,借机喧哗。

六、班级、学号和姓名应写在规定的位置,答题时字迹要清晰。

七、考试终了信号一到,应按时交卷,交卷时应按顺序迭放好,交卷后不得要求再次作答。

八、提前交卷的,应远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交谈。

九、以任何形式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和校纪处分。

 

 

学生社团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促进社团自身建设,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漯河二中学生社团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由校政教处和校团委具体实施。 

一、学期基本任务(10分) 

1、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员名单延时上交每项扣1分,未上交每项扣2分。 

2、社团干部或指导老师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每人次扣1分。

二、社团集中活动课(50分) 

1、计划每学期5次社团集中活动课,每次满分10分。学校未安排则统一不计分;无特殊原因未开展每次计0分;因雨雪天气或场地被学校占用等特殊原因而未开展则计本次已开展活动社团的平均分。学校实际安排少于5次的则以每次5分补齐,超过5次各社采用较高得分。 

2、团委学生会抽查到社员缺勤但社团事先未记录的每人次扣0.5分;有吃零食、玩手机、打闹等违纪行为每人次扣0.5分;活动场地卫生未维持,社员丢垃圾较多扣1分,设施、器材无故损坏丢失扣1分;指导老师未到场扣1分,到场但完全不指导不管理扣0.5分;活动没有教学或指导性材料扣1分。 

三、社团课余活动的开展(26分) 

1、每周利用非教学时间开展1次社内活动(20分):少开展一次扣4分,开展但存在问题则酌情扣分:未提前申报扣2分,无任何活动材料扣1分,组织不力,活动效果差扣1分,社员参与率低于50%扣1分,但每次总扣分不超过4分。社团主要干部的工作会议不能充当活动。 

2、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超越本社团范围的大型活动(6分):未开展计0分;开展但存在问题酌情扣分:未申报扣3分,无方案扣2分,无总结或结果扣2分,组织不力,活动效果差扣2分,参加人数(含观众)低于本社团总人数80%或参与面窄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6分;开展2次或以上则以较好1次评分,另加2分。 

四、社团日常管理(14分) 

1、每学期末进行社员人数统计,与学期初人数相比,增加15%以上加1分,增加30%以上加2分;比原人数少15%以上的扣1分,比原人数少30%以上的扣2分。 

2、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社员名单,每次扣2分。 

3、未经政教处团委批准,社团人员利用上课、自习时间到班找人或开会的每次扣2分。 

4、社团副部长或相当副部长以上干部出现违纪行为被学校通报,每人次扣1分。 

5、选拔干部全凭关系的每次扣2分。 

6、未根据实际工作表现推荐“优秀社团干部”的每次扣2分。 

7、社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5分。 

8、未经学校同意收取社费的每次扣5分;社费管理不善,有乱开支,挪用,换届时不转交等行为的每次扣5分。 

9借用学校物品或使用会议室不及时归还和清洁的社团每次扣2分。 

五、其他可加分的项目 

1、社团间合作开展活动成效及影响显著每次加2分,影响及效果一般每次加1分。 

2、社团全期活动材料多,且进行规范整理加2分。 

3、结合本社团特点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形象好加2 分,一般加1分。 

4、协办校级以上大型活动或提供节目,校级的每次加2分,县级的每次加3分,市级每次加4分。 

5、社团代表在比赛中获奖,校级的每次加2分,县级的每次加3分,市级每次加4分,省级的每次加5分,国家级的每次加6分。 

6、社员在刊物、报纸等媒体投稿并被录用,校级每篇加1分,县级每篇加2分,市级每篇加3分,省级每篇加4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 

7、社团获得县级荣誉每次加4分,市级荣誉每次加5分,省级荣誉每次加6分,国家级荣誉每次加8分。 

六、补充 

1、前四大项满分100分,每大项分值不低于0分,第五项分值不高于30分。 

2、学期末对社团考核总分进行排位,前30%评为“优秀社团”。 

3、社团排位在后20%且得分低于70分的社团负责人、两次及以上无故缺席社团工作会的社团干部、因较大违纪被学校通报的社团干部、基本不参与社团管理的社团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社团干部”。 

4、“优秀社团”的指导老师如社团集中活动课出勤率也排在前30%(并列可算入)可评为“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社团章程

社团章程是社会团体为了调整其内部关系,规范内部成员的行为而制定的具有明显的行为规则性质的文件或章程,是设立社团的法定必备文件,是社团内部管理和活动的根本准则。其内容包括:名称,宗旨,职能,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机构的职权及职责,负责人的产生、罢免及其职权职责,章程的修改、终止程序等。它保证了社团的发展方向,并为社团的民主决策与自律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对社团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总则

1、本团体的名称为漯河二中**社团。

2、本团体的性质:由漯河二中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的,为学生提升自信和传播积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术性地方性社会组织。

3、本团体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增强自我意识,提升自我价值,敢于自我表现和自我推销,学习沟通技巧,做自己人生的主人。

4、本团体受漯河二中政教处团委直接管理监督

二、会员

1、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2、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成员讨论通过;

3、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3)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人会自愿,退会自由;

4、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2)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3)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三、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1、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部长;

(3)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本团体的主席、部长,副主席、副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对团内事务和人际有良好的处理能力;

3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四、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1、本团体经费来源:

(1)会费(未经批准不能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捐赠;

2、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3、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本团体由财务部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五、章程的修改程序

1、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会员大会审议。

2、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漯河二中校政教处、团委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处核准后生效。

六、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1、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漯河二中政教处,团委审查同意。

2、本团体终止前,须在政教处,团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3、本团体经学校社团登记管理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七、   

1、本章程经2010年3月20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

3、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生奖学金发放标准及规定

为鼓励学生品学兼优,引导学生严格素质教育思想发展自己,学校特制定优秀生奖学金发放办法及规定。

一、发放范围:所有在校学生;

二、评定原则:严格按照《中学生守则》及学校制定的优秀生评定细则综合评定学生各方面,要求必须达到品学兼优的标准;

三、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总平均90分以上,其中最低学科成绩不能低于80分;

四、数量控制:每个年级控制在24人以内。严格按照标准排序确定,达不到标准不能降低标准凑数量。

五、名单确定办法:年级主任、班主任按照1:1.2比例拟定初选名单,按照学生所在班级提交全体学生评议。

六、以年级名义将最终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七、奖学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次70元现金。

八、奖学金评定与发放时间:每学期结束时。发放时间放在下学期开学典礼上进行。

 

 

学生个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级次

班别

备注

承   诺  内  容

本人在校学习期间,认真听讲,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不会就问,不懂就学,按时完成作业,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不损坏公物,不打架骂人,不顶撞教师,不结交社会闲杂人员,不到营业性网巴、歌厅,助人为乐,热爱劳动,尊敬师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在校园内骑车,不乱抛杂物,不乱涂乱画,考试不作弊,不留怪发,不穿奇装异服。

如果因为对自己要求不严而违犯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学校的纪律处分。如果出现打架斗殴、旷课、骂人、顶撞教师、进网巴、进歌厅、上课捣乱等严重影响他人的行为,自动转出本校。

承诺学生签名:                 承诺家长签名:                   

承诺担保人签名:                          

家长姓名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职务

 

 

 

 

关于接收转学生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正常健康开展,为保护学校利益和保证教师人身安全,经过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遵照执行。

一、接收转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凡进必考政策。语文、外语、数学三科(二年级加物理)必须平均在60分以上才可进入下一个考核环节。

二、在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的前提下,介绍人要对学生在原校的表现进行介绍,学校要派专人到原学校进行调查,只有学习、纪律符合《中学生守则》才能办理入学手续。

三、学校派专人到原校调查的路费由转学家长支付。

四、转学生必须有合格的转学证明和学籍表、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手册。

五、转学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如果违犯学校规定,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转学学生必须有中间担保人,担保人必须对该学生的行为负责,并在严重违纪情况下负责学校对学生的处理决定担保。

 

 

 

 

 

转学生个人承诺书

姓名

性别

原在学校

年龄

原级别

现级别

承   诺  内  容

本人在校学习期间,认真听讲,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不会就问,不懂就学,按时完成作业,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不损坏公物,不打架骂人,不顶撞教师,不结交社会闲杂人员,不到营业性网巴、歌厅,助人为乐,热爱劳动,尊敬师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在校园内骑车,不乱抛杂物,不乱涂乱画,考试不作弊,不留怪发,不穿奇装异服。

如果因为对自己要求不严而违犯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学校的纪律处分。如果出现打架斗殴、旷课、骂人、顶撞教师、进网巴、进歌厅、上课捣乱等严重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自动转出本校。

 

 

承诺学生签名:                 承诺家长签名:                   

 

承诺担保人签名:                            

 

家长姓名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职务

备注:学生入      年级     班。本保证书保存在班主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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